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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再说你家家狗不咬人了!深圳一金毛犬突然发狂咬伤过路女子和小狗,狗主或有刑事责任!更应该加强养犬管理

2023-08-16 07:10:58 来源:腾讯网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随着科技的发展,人类生产力大幅提高了,很多地方粮食不但可以供给人们吃,还有很多剩余,于是养宠物的人开始多起来,于是伴随着饲养宠物的一系列问题也就发生了。比如说宠物大小便的问题。比如说宠物携带传染病的问题。更严重的是宠物伤害人类的问题! #普法进行时#

近日,在深圳某街道,一条未栓绳的金毛犬突然毫扑向一怀中抱一小狗的女子,这个女子于是背着身不断的躲避,他把怀中的小狗抱得紧紧的,不断的转圈,避免金毛的攻击,然而可能是由于他缺乏锻炼,或者是由于女性缺乏力量的原因,他还是被金毛扑倒在地上。金毛撕咬女子及女子怀中的小狗,女子惊恐地乱喊尖叫,在地上挣扎翻滚了好几圈,可是这都是做无用功,根本不能抵挡金毛的力量,金毛用嘴抢到小狗,把小狗咬在嘴里乱晃,就是传说中的甩头杀!小狗毫无抵抗能力,就这样逆来顺受着,后来金毛狗的主人也赶紧过来极力拖拽制止金毛,从媒体得知,最终女子一处咬伤,多处擦伤!从网络视频和图片里面我们可以得知,虽然金毛犬的主人也确实帮助了女子脱困,但是他的金毛犬没有绑绳子也是一个事实。这就让我们想起了一句经典的话,那就是我家的狗不咬人!然而事实上我们经常会被这句话打脸,让这句话听起来十分可笑。因为狗它毕竟是畜生,他是不能够控制自己的行为的,说不定哪一天他就发疯了伤害人类。

那么从法律上来说,这个事情应当怎么分析呢?

首先饲养动物是有法律和法规约束的,我相信只要是饲养宠物的就应当要知道饲养宠物必须要打疫苗出行要处理好宠物的粪便,养狗要牵好自己的绳子。而这个事件里面的金毛犬并没有牵绳,所以最首先这个狗主人就违反了养狗相关的条例。由于他没有精神,最终导致了咬伤他人和他人的小狗。从民法典的角度看,这就侵犯了他人的身体健康权,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由于小狗是没有人格的,也没有人权的,所以只能当作财产来看待。如果小狗被咬死了,那么也只能够主张经济赔偿损失。而女子被咬伤,被多处擦伤,当然也是需要由金毛犬的主人来承担相关责任。这里面的费用一般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误工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

那么谈完了民事责任,我们再谈一谈是否有刑事责任呢?有人觉得狗咬人是不会有刑事责任的,那就想当然了。我们从刑法的角度分析如果说狗把人咬伤达到了轻伤以上程度,从客观角度就达到了故意伤害罪的入行标准,而从主观角度来分析,金毛犬的主人没有牵绳,是否有犯罪的故意呢?这是一个值得争议的问题,他是否有主观故意,还是要取决于我们的文化属性,取决于老百姓的认识程度。有人会觉得他只是没有牵绳而已嘛,他觉得自己的狗不会咬人,所以就没牵绳,怎么会有犯罪的故意呢?但是你换一个角度来分析,首先他明白自己饲养的是金毛犬。金毛犬是一种猎犬,虽然它攻击人类的次数不是很频繁,但是它始终是猎犬是凶犬,是具有攻击性的。这个是一个常识,是社会大众都了解的知识,而饲养动物的人群更应该懂得这样的知识。你作为一个饲养烈性犬的狗主,在明知道自己的狗有危险的情况下,仍然不牵绳在社会上,在人群中行走,那从主观上来说就是等于明知道自己会给社会带来危险,而仍然这样做,这就是一种放任的故意,所谓放任的故意,也就是说放任这种危险发生的故意,放任自己的狗会咬人的故意。这种故意虽然不是主动缩食狗去咬伤他人,但是是一种消极的故意,这在刑法上也是构成故意犯罪的主观认识标准的。所以说当人们自我保护意识提高以后,应当要采取这种认识,这样才能够保护更多的人不受到烈性犬的伤害。

所以金毛犬的主人是否有刑事责任还要取决于女子受伤害的程度。是否达到了轻伤以上的级别?然后还要取决于深圳当地的法院对于该女子不牵绳的行为,是否会评价为有放任危险发生的故意?如果两者条件都具备了,那么该金毛犬的主人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当今社会,人们口袋里面有钱了。养狗的人越来越多,但他们自己开心的同时,其实从客观上也侵占了更多人的生活空间,侵占了社会资源,弄脏了生活环境,增加了社会的危险性,甚至威胁了老幼病残人群的生命。所以应当对于养犬的主人进行更加严格,更加规范的管理,而对于因饲养动物而造成的侵权法律纠纷,应当要严肃处理,这样才能让社会更加的和谐,让我们的生活环境更加的美好。那么关于这件事你怎么看金宝每日说法,欢迎发表你的看法和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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